進入內容區塊
張貼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張貼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友善列印-另開新視窗 字級設定:

門急診費用

門急診費用

  • 門診掛號費:50元。
  1. 一般民眾基本部分負擔:240元。
  2. 中醫及牙醫基本部分負擔:50元。
  3. 持身心障礙手冊者部分負擔對象:50元。
  4. 持轉診單部分負擔對象:100元。
  5. 藥品部分負擔對象:10~300元。
 
  • 急診室掛號費:200元。
  1. 一般民眾基本部分負擔:400元。
  2. 持身心障礙手冊及中低收入戶者部分負擔:300元。
     
  • 法定或公告免部分負擔者:
  1. 重大傷病、分娩及於山地離島地區就醫者。
  2. 經離島地區院所轉診至臺灣本島當次之門診或急診者。
  3. 健保卡上註記「榮」字的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
  4. 健保卡上註記「福」字的低收入戶。
  5. 百歲人瑞。
 
  • 其他單位補助部分負擔者:
  1. 3歲以下兒童。
  2. 登記列管結核病患至指定特約醫院就醫。
  3. 勞保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就醫。
  4. 持「油症患者就診卡」或健保卡上註記「油症」身分之多氯聯苯中毒者(以下稱油症患者):第一代油症患者之門、急診及住院;第二代油症患者之門、急診就醫。
  5. 服役期間持有役男身分證之替代役役男(含一般替代役役男及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研發替代役役男)。
 

依健保署網站公告可免除部分負擔 點擊查看
 

瀏覽人次:30592 人 更新日期:2025-07-04
回上頁 回首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