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介紹
為落實長照 3.0 在地老化政策目標,建構以社區為基礎之整合式服務體系,增進長照服務提供單位分布之密度,讓民眾獲得近便、多元的服務,並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由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落實個案管理,並依個案需求協調安排照顧資源,提供具彈性化以及連續性之服務。
本院自107年12月起設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個案管理人員,落實照管人員與A個案管理人員分責合作聯繫作業及服務模式,藉以提升長照服務連結與輸送效能。
服務資訊
- 服務區域:三重區
-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依照人事行政局公告休息
- 服務項目:與個案約定家訪,擬定照顧計畫,家訪後進行照顧計畫擬定,依核定後照顧計畫內容照會服務單位,定期追蹤及彈性修訂服務需求。
連絡電話
- ① 專線:(02)2984-7482
- ② 分機:(02)2982-9111 轉 3369、3370、3372
申訴及建言
- 申訴專線:(02)2982-9111 轉 3368
- 傳真專線:(02)2987-2277
- 到院申訴:1樓服務台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02)2255-8661
相關連結
- 長照服務給付及支付標準:點此前往
- 長照服務申請:
- 長照四包錢試算自付額:試算系統
- 派案原則:依據新北市政府高齡長期照顧處公告之新北市長照服務特約單位名單進行輪派 (名單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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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