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張貼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張貼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友善列印 字級設定:

最新消息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委託本院辦理「112年臺北市學童高度近視防治專業視力檢查 服務」及檢查服務之「護眼護照/護眼卡」使用說明
  • 發布單位:資訊室
  • 發布日期:2023-01-16
  •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類別:最新消息
  • 內容:
    一、補助執行期間: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六年級學童補助期間至畢業當年6月30日止)。
    二、補助對象:就讀臺北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持本局發放之「護眼護照」或「護眼卡」,提供每年一次專業視力檢查補助。
    三、補助內容:
    1.本項服務補助費用包含掛號費(含部分負擔)及專業視力檢查(裸視視力檢查、最佳矯正視力、散瞳前驗光、裂隙燈檢查、散瞳後驗光)費用。若家長堅持拒做散瞳檢查,或有其他特殊情形無法做完所有檢查項目,將於檢查紀錄表中敘明並請家長簽名。
    2.檢查後學童如有其他醫療需求,請另行約診就醫,若家長要求於當日進行相關治療,請於詢問並且同意相關衍生費用後,再循健保方式就診。
    四、護眼護照及護眼卡使用說明:
    1.每人每年限使用一次本局提供之專業視力檢查。
    2.於112年內未接受過此項檢查補助的學童(六年級學童補助至畢業當年度6月30日止),皆可使用護眼護照或護眼卡之「護眼紀錄表」空白頁面記錄今年度視力檢查結果。
    3.本補助僅提供臺北市國小學童,當年度國小畢業後即不予補助。
    (服務公告詳如附件圖檔)
相關附件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相關附件:
    112 年臺北市學童高…防治服務(護眼卡+護眼護照).pdf   
    112 年臺北市學童高度近視防治服務護眼護照海報  
相關圖片
瀏覽人次:1298 人 更新日期:2023-01-16
回上頁 回首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