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更好的住院服務,本院自112年9月1日起,依據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12年7月27日核定函辦理調整病房自付差額費用,特此公告。
病房級別 、差額費用 核定金額
特等病房一(單人)差額 、5,000元
特等病房二(單人)差額 、3,500元
頭特病房一(雙人)差額 、2,500元
頭特病房二(雙人)差額 、2,000元
注意事項:
適用對象:健保身份住院病人,如有疑問請洽住出院櫃檯。
實施日期:112年9月1日起。
病房級別 、差額費用 核定金額
特等病房一(單人)差額 、5,000元
特等病房二(單人)差額 、3,500元
頭特病房一(雙人)差額 、2,500元
頭特病房二(雙人)差額 、2,000元
注意事項:
適用對象:健保身份住院病人,如有疑問請洽住出院櫃檯。
實施日期:112年9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