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徵才公告】護理部師(三)級護理師兼護理長1名
- 正取:1人
- 備取:1人
- 發佈日期:2026-03-16
- 截止日期:2026-03-20
- 發佈單位:人事室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病室管理。
2.護理行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點: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
- 薪 資:不註明
- 徵才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高考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檢覈及格並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2.具本院醫院評鑑同等級(區域醫院)以上醫療機構護理專業進階分級N3以上資格者,並檢附證書。 3.學經歷條件符合以下之一: (1)國內、外公私立護理專科學校畢業,並於醫院評鑑同等級以上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滿7年以上。 (2)國內、外公私立學士學位畢業,並於醫院評鑑同等級以上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滿5年以上。 (3)國內、外公私立碩士學位以上畢業或教育部部定講師以上資格,並於醫院評鑑同等級以上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滿3年以上。 4.報名人員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情事者。 5.男性應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 報名手續:
1. 配合行政院人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1)報名表(請貼妥相片) (2)考試及格證書 (3)護理師證書 (4)進階分級N3(含)以上證書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派令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 (6)最高學歷證件(7)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8)服務經歷證明文件。 2. 徵才訊息公告於本院網站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有意者請至本院網站下載報名表(請貼妥相片)及書面審查評分標準表,(本院網站(http://www.ntch.ntpc.gov.tw)/聯醫公告/人才招募/公職徵才),並備齊下列證明文件上傳至該系統。如非現任公務人員,請於115年3月20日(星期五)前,將上開資料以「掛號」寄送(郵戳為憑)或「送達」至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人事室鄭先生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師(三)級護理師兼護理長】職務。
- 甄 試:
資格審查: 1.考試及格證書(高考或相當高考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 2.護理師證書(正、反面最新執業登記,所附執業登記須清晰且足以辨識具上述臨床護理工作經驗)。 3.專業進階分級N3(含)以上證書。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派令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非公務人員者免附)。 5.最高學歷證件。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7.服務經歷證明文件(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 說明:以上所有證明文件影本須加蓋私章切結與正本相符,並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排列後以迴紋針或燕尾夾固定於左上角,俾利審查作業,切勿裝訂或使用標籤紙。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甄選程序: 1.書面審查:本院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2.115年3月27日(星期五)16時辦理考試: (1)專業考試:佔40%;就臨床專案、品管專題、行政管理、教育訓練推動、病室管理、醫材管理等主題擇一,以簡報方式執行專案或專題報告;5分鐘內完成報告,5分鐘答辯;評分標準為簡報內容30%、報告技巧30%、答辯技巧40%,『專案或專題報告簡報檔案,請於115年3月23日(星期一)前提供光碟檔郵寄至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人事室鄭先生收或電子檔寄as7503@ntpc.gov.tw,並於當日攜帶原始檔至考場備用』。 (2)口試:佔60%。 3.公佈正取:本院甄審會審議奉核後公告 公告方式:正取人員名單公告於本院網站(http://www.ntch.ntpc.gov.tw)/聯醫公告/人才招募/公職徵才。
- 備 註:
1.本次甄選結果依專業考試(40%)及口試(60%)合計成績高低排序,擇優錄取1名,備取1名,經本院甄審會審議奉核後方為確認,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作業,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錄取人員報到後,由業務單位視業務需要,機動調整任職單位及職務,不得異議。 2.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擇優增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得另行通知派補,惟以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聯絡人:鄭先生
- 聯絡電話:29829111分機3571
- 電子信箱:AS7503@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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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