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食品藥物管理署 113年08月28日 FDA 衛署藥製字第055945號 辦理藥品回收。
2.回收品項批號如下 : M1394、N1077、N1171、N1253、N1352、N1456、 P1068、P1189。
3.回收原因 : 廠商主動通報,案內藥品於進行第36個月安定性測試時發現其主成分 levocetirizine dihydrochloride含量低於成品檢規之規範值下限,故啟 動相關批號回收。
4.經查本院進貨紀錄,均無相關批號進貨紀錄,請醫療科及民眾安心使用;如有發現藥品異常情形,可致電藥劑科
2.回收品項批號如下 : M1394、N1077、N1171、N1253、N1352、N1456、 P1068、P1189。
3.回收原因 : 廠商主動通報,案內藥品於進行第36個月安定性測試時發現其主成分 levocetirizine dihydrochloride含量低於成品檢規之規範值下限,故啟 動相關批號回收。
4.經查本院進貨紀錄,均無相關批號進貨紀錄,請醫療科及民眾安心使用;如有發現藥品異常情形,可致電藥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