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項近期完成的上市後研究(postmarketing requirements [PMR] 3033-1及3033-2)為病人長期使用鴉片類止痛藥品之誤用、濫用、成癮、致命和非致命藥品過量風險,提供新的量化資料:
(1) PMR 3033-1:評估病人開始長期使用第二級(Schedule II)鴉片類止痛藥品的成癮、誤用和濫用風險。資料納入期間為2017年至2021年,並將病人分為2組,在90天內多次領取緩釋/長效鴉片類止痛藥品處方者(ER/LA cohort)和領取任何第二級鴉片類止痛藥品處方,90天中涵蓋至少70天者(LtOT cohort)。研究結果顯示,在12個月的追蹤期間,2組中約有1-6%的病人新判定符合鴉片類藥品成癮標準、約9%的病人新判定符合鴉片類處方藥品濫用標準(如蓄意使用藥品於非治療目的)、約22%的病人新判定符合鴉片類處方藥品誤用標準(如為治療目的但不當使用藥品)。這些研究結果中的發生率因病人特性與用藥相關因素而有所差異,然病人的物質濫用史為其中最強力且一致的風險因子。
(2) PMR 3033-2:評估2006至2016年間病人新開始長期使用第二級鴉片類止痛藥品,發生鴉片類藥品過量或過量相關死亡(opioid-involved overdose or opioid overdose-related death, OOD)的風險。其中新長期使用定義為,在進入研究前的3個月內持有第二級鴉片類藥品處方涵蓋至少70天的用量,且在之前6個月內未持有過該類藥品處方。研究結果觀察到在不同研究地點間,OOD的5年累積發生率約介於1.5-4%,而在整體研究期間(5-11年,依研究地點而異)約有17%的首次鴉片類藥品過量事件為致命事件。同樣地,研究結果中的發生率因病人特性與用藥相關因素而異,然較高的鴉片類藥品起始劑量則為OOD顯著且一致的風險因子。
2. 美國FDA經整體性評估後,決議鴉片類止痛藥品仿單應更新資訊摘要如下:
● 刪除「延長治療期間 (extended treatment period)」的文字,以避免被誤解為有證據支持鴉片類止痛藥品在無限期長期使用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強調較高劑量與嚴重傷害風險增加相關,且嚴重傷害風險在整個療程中持續存在。
● 新增PMR 3033-1、PMR 3033-2研究結果數據和總結。
● 闡明長效或緩釋劑型鴉片類止痛藥品僅應於所有替代療法(包含速放劑型鴉片類藥品)都不足以控制嚴重且持續性疼痛時才可使用。
● 強調對於可能具生理性依賴的病人,不應驟停或快速減低鴉片類藥品劑量,因可能導致嚴重傷害,如戒斷症狀。
● 新增鴉片類藥品過量反轉劑(naloxone和nalmefene)相關資訊。
● 在與中樞神經抑制劑藥品交互作用之段落新增gabapentinoid類藥品 (如gabapentin、pregabalin) 。
● 新增鴉片類藥品過量之中毒性腦白質病變(toxic leukoencephalopathy)風險資訊。
● 修改胃腸道相關警語,新增鴉片類藥品引起之食道功能障礙(opioid-induced esophageal dysfunction, OIED)。
◎ 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
考量國際間針對鴉片類止痛藥品管控方式及風險程度不同,食品藥物管理署將持續評估是否針對該類藥品採取進一步風險管控措施。
◎ 醫療人員應注意事項:
1. 長期使用鴉片類止痛藥品可能具有誤用、濫用、成癮及過量的風險,處方該類藥品前應謹慎評估病人用藥之風險效益。
2. 若病人需使用鴉片類止痛藥品,宜考慮以速放劑型作為需要時使用之第一線治療,並保留緩釋/長效劑型於嚴重且持續性疼痛無法以其他替代治療有效控制時才使用。
3. 處方鴉片類止痛藥品時,應依照病人治療目標,開立最低有效劑量和最短用藥天數。由於鴉片類藥品過量的風險隨劑量增加而上升,且整個療程期間皆可能發生嚴重傷害,故調高劑量應保留於病人對較低劑量反應不佳且臨床效益明顯大於其重大風險時。
4. 應定期評估病人用藥的風險效益及持續用藥之必要性,並監測病人是否出現成癮、誤用或濫用的徵兆。
5. 使用鴉片類藥品於可能具生理性依賴的病人時,應避免快速減低劑量或突然停藥,因可能導致嚴重的戒斷症狀、無法控制的疼痛或自殺。
6. 應告知病人使用鴉片類藥品可能的嚴重風險及遵照醫囑用藥之重要性;提醒併用酒精、benzodiazepines、或其他中樞神經抑制劑(如gabapentinoids)時,可能增加鴉片類藥品過量的風險,並衛教病人識別呼吸抑制的症狀和徵象,若出現相關症狀時需立即就醫。
院內相關品項:
Alfentanil阿華吩坦尼注射液(Alfentanil HCL 1mg/2ml/AMP)
Desud Plus解佳益(Buprenorphine (as HCL)/Naloxone (as HCL 2H2O) 8mg/2mg/TAB)
Codeine Phosphate磷酸可待因錠(Codeine phosphate/30mg/TAB)
Fentanyl Transdermal patch吩坦尼穿皮貼片劑(Fentanyl 25mcg/HR 1.8mg/PATCH)
Fentanyl inj吩坦尼注射液(Fentanyl 10ml/AMP)
PPCD Methadone Oral Concentrate 美沙冬濃縮內服液(Methadone 10mg/mL/BTL)
Morphine鹽酸嗎啡注射液(Morphine HCl 10mg/1mL/AMP)
Morphine Sulfate硫酸嗎啡錠(Morphine sulfate 15mg/TAB)
Mutonpain彌痛注射液(Nalbuphine HCl 10mg/AMP)
Demerol鹽酸配西汀(Pethidine 50mg/1ml/AMP)
Tramtor頓痛特注射液(Tramadol HCl 100mg/2ml/AMP)
Tramacet妥美亭膜衣錠(Tramadol 37.5mg / Acetaminophen 325mg/TAB)
Tramed 特美痛膠囊(Tramadol HCl 50mg/TAB)
Wontran E.R保寧緩釋錠(Tramadol (HCl)/Acetaminophen 75mg/650mg/TAB)
◎ 病人應注意事項:
1. 鴉片類止痛藥品潛在嚴重傷害的風險,包含長期使用可能出現誤用、濫用、成癮、過量甚至導致死亡。就醫時應主動告知醫生您的過去病史、用藥史和疼痛情形,並和醫生討論您的疼痛控制計畫。治療期間,醫生會依您的治療情況定期評估您使用鴉片類止痛藥品的風險效益,請依約回診。
2. 較高劑量的鴉片類止痛藥品伴隨較高的過量風險,且治療期間皆可能發生嚴重傷害,請務必遵循醫囑用藥,切勿使用超出醫生開立給您的劑量、擅自增加頻次或延長用藥天數,亦不應在未諮詢專業醫療人員的情況下,快速減低劑量或突然中斷用藥,因可能導致嚴重副作用。
3. 使用鴉片類藥品若出現呼吸緩慢、呼吸淺、呼吸困難、嚴重嗜睡、無法正常回應或被喚醒等症狀,此可能為危及生命的情況,請立即尋求醫療協助。另外,在服用鴉片類止痛藥品期間,若疼痛增強、對疼痛更加敏感,或出現新的疼痛,特別是發生在觸摸或其他通常不會引起疼痛的情況(如梳理頭髮),應主動告知醫師。
4. 請將鴉片類止痛藥品存放於孩童或寵物無法接觸的地方,並且不可轉讓他人,誤服或擅自用藥可能導致嚴重傷害甚至死亡。如有未使用完的鴉片類管制藥品,請務必依規定繳回。
5. 如果您對於使用鴉片類止痛藥品有任何疑問或疑慮,請諮詢專業醫療人員。
◎ 醫療人員或病人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福利部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並副知所屬廠商(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s://adr.fda.gov.tw);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獲知藥品安全訊息時,均會蒐集彙整相關資料進行評估,並對於新增之藥品風險採取對應之風險管控措施。
(1) PMR 3033-1:評估病人開始長期使用第二級(Schedule II)鴉片類止痛藥品的成癮、誤用和濫用風險。資料納入期間為2017年至2021年,並將病人分為2組,在90天內多次領取緩釋/長效鴉片類止痛藥品處方者(ER/LA cohort)和領取任何第二級鴉片類止痛藥品處方,90天中涵蓋至少70天者(LtOT cohort)。研究結果顯示,在12個月的追蹤期間,2組中約有1-6%的病人新判定符合鴉片類藥品成癮標準、約9%的病人新判定符合鴉片類處方藥品濫用標準(如蓄意使用藥品於非治療目的)、約22%的病人新判定符合鴉片類處方藥品誤用標準(如為治療目的但不當使用藥品)。這些研究結果中的發生率因病人特性與用藥相關因素而有所差異,然病人的物質濫用史為其中最強力且一致的風險因子。
(2) PMR 3033-2:評估2006至2016年間病人新開始長期使用第二級鴉片類止痛藥品,發生鴉片類藥品過量或過量相關死亡(opioid-involved overdose or opioid overdose-related death, OOD)的風險。其中新長期使用定義為,在進入研究前的3個月內持有第二級鴉片類藥品處方涵蓋至少70天的用量,且在之前6個月內未持有過該類藥品處方。研究結果觀察到在不同研究地點間,OOD的5年累積發生率約介於1.5-4%,而在整體研究期間(5-11年,依研究地點而異)約有17%的首次鴉片類藥品過量事件為致命事件。同樣地,研究結果中的發生率因病人特性與用藥相關因素而異,然較高的鴉片類藥品起始劑量則為OOD顯著且一致的風險因子。
2. 美國FDA經整體性評估後,決議鴉片類止痛藥品仿單應更新資訊摘要如下:
● 刪除「延長治療期間 (extended treatment period)」的文字,以避免被誤解為有證據支持鴉片類止痛藥品在無限期長期使用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強調較高劑量與嚴重傷害風險增加相關,且嚴重傷害風險在整個療程中持續存在。
● 新增PMR 3033-1、PMR 3033-2研究結果數據和總結。
● 闡明長效或緩釋劑型鴉片類止痛藥品僅應於所有替代療法(包含速放劑型鴉片類藥品)都不足以控制嚴重且持續性疼痛時才可使用。
● 強調對於可能具生理性依賴的病人,不應驟停或快速減低鴉片類藥品劑量,因可能導致嚴重傷害,如戒斷症狀。
● 新增鴉片類藥品過量反轉劑(naloxone和nalmefene)相關資訊。
● 在與中樞神經抑制劑藥品交互作用之段落新增gabapentinoid類藥品 (如gabapentin、pregabalin) 。
● 新增鴉片類藥品過量之中毒性腦白質病變(toxic leukoencephalopathy)風險資訊。
● 修改胃腸道相關警語,新增鴉片類藥品引起之食道功能障礙(opioid-induced esophageal dysfunction, OIED)。
◎ 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
考量國際間針對鴉片類止痛藥品管控方式及風險程度不同,食品藥物管理署將持續評估是否針對該類藥品採取進一步風險管控措施。
◎ 醫療人員應注意事項:
1. 長期使用鴉片類止痛藥品可能具有誤用、濫用、成癮及過量的風險,處方該類藥品前應謹慎評估病人用藥之風險效益。
2. 若病人需使用鴉片類止痛藥品,宜考慮以速放劑型作為需要時使用之第一線治療,並保留緩釋/長效劑型於嚴重且持續性疼痛無法以其他替代治療有效控制時才使用。
3. 處方鴉片類止痛藥品時,應依照病人治療目標,開立最低有效劑量和最短用藥天數。由於鴉片類藥品過量的風險隨劑量增加而上升,且整個療程期間皆可能發生嚴重傷害,故調高劑量應保留於病人對較低劑量反應不佳且臨床效益明顯大於其重大風險時。
4. 應定期評估病人用藥的風險效益及持續用藥之必要性,並監測病人是否出現成癮、誤用或濫用的徵兆。
5. 使用鴉片類藥品於可能具生理性依賴的病人時,應避免快速減低劑量或突然停藥,因可能導致嚴重的戒斷症狀、無法控制的疼痛或自殺。
6. 應告知病人使用鴉片類藥品可能的嚴重風險及遵照醫囑用藥之重要性;提醒併用酒精、benzodiazepines、或其他中樞神經抑制劑(如gabapentinoids)時,可能增加鴉片類藥品過量的風險,並衛教病人識別呼吸抑制的症狀和徵象,若出現相關症狀時需立即就醫。
院內相關品項:
Alfentanil阿華吩坦尼注射液(Alfentanil HCL 1mg/2ml/AMP)
Desud Plus解佳益(Buprenorphine (as HCL)/Naloxone (as HCL 2H2O) 8mg/2mg/TAB)
Codeine Phosphate磷酸可待因錠(Codeine phosphate/30mg/TAB)
Fentanyl Transdermal patch吩坦尼穿皮貼片劑(Fentanyl 25mcg/HR 1.8mg/PATCH)
Fentanyl inj吩坦尼注射液(Fentanyl 10ml/AMP)
PPCD Methadone Oral Concentrate 美沙冬濃縮內服液(Methadone 10mg/mL/BTL)
Morphine鹽酸嗎啡注射液(Morphine HCl 10mg/1mL/AMP)
Morphine Sulfate硫酸嗎啡錠(Morphine sulfate 15mg/TAB)
Mutonpain彌痛注射液(Nalbuphine HCl 10mg/AMP)
Demerol鹽酸配西汀(Pethidine 50mg/1ml/AMP)
Tramtor頓痛特注射液(Tramadol HCl 100mg/2ml/AMP)
Tramacet妥美亭膜衣錠(Tramadol 37.5mg / Acetaminophen 325mg/TAB)
Tramed 特美痛膠囊(Tramadol HCl 50mg/TAB)
Wontran E.R保寧緩釋錠(Tramadol (HCl)/Acetaminophen 75mg/650mg/TAB)
◎ 病人應注意事項:
1. 鴉片類止痛藥品潛在嚴重傷害的風險,包含長期使用可能出現誤用、濫用、成癮、過量甚至導致死亡。就醫時應主動告知醫生您的過去病史、用藥史和疼痛情形,並和醫生討論您的疼痛控制計畫。治療期間,醫生會依您的治療情況定期評估您使用鴉片類止痛藥品的風險效益,請依約回診。
2. 較高劑量的鴉片類止痛藥品伴隨較高的過量風險,且治療期間皆可能發生嚴重傷害,請務必遵循醫囑用藥,切勿使用超出醫生開立給您的劑量、擅自增加頻次或延長用藥天數,亦不應在未諮詢專業醫療人員的情況下,快速減低劑量或突然中斷用藥,因可能導致嚴重副作用。
3. 使用鴉片類藥品若出現呼吸緩慢、呼吸淺、呼吸困難、嚴重嗜睡、無法正常回應或被喚醒等症狀,此可能為危及生命的情況,請立即尋求醫療協助。另外,在服用鴉片類止痛藥品期間,若疼痛增強、對疼痛更加敏感,或出現新的疼痛,特別是發生在觸摸或其他通常不會引起疼痛的情況(如梳理頭髮),應主動告知醫師。
4. 請將鴉片類止痛藥品存放於孩童或寵物無法接觸的地方,並且不可轉讓他人,誤服或擅自用藥可能導致嚴重傷害甚至死亡。如有未使用完的鴉片類管制藥品,請務必依規定繳回。
5. 如果您對於使用鴉片類止痛藥品有任何疑問或疑慮,請諮詢專業醫療人員。
◎ 醫療人員或病人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福利部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並副知所屬廠商(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s://adr.fda.gov.tw);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獲知藥品安全訊息時,均會蒐集彙整相關資料進行評估,並對於新增之藥品風險採取對應之風險管控措施。